相愛容易相處難,如何化解婚姻危機?12月28日10:00,第93期《情感危機化解》講座帶你挖掘情緒背后的真實需求,了解ta的性格特征,教你“好好說話”,讓愛情之樹常青!
女方委托我們專門處理離婚后財產糾紛,可是遇到兩個大難題,一套央產房和兩套商品房都沒有房產本,起訴到法院開庭時法官明確提示無法處理,經過多次努力,最終調解成功,確定了三套無房本的房產歸屬,客戶真是特別開心。
??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議,協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議,是不是在規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
第92期《情感危機化解》講座圓滿結束。我們將18年積累的和解經驗分享給有情感需求的客戶。來現場的13位都帶著解決方案回去了。 ??客戶有一絲和好的想法,我們絕不勸人離婚,除了化解夫妻矛盾,還化解與父母之間的矛盾,找到癥結所在,雖然很辛苦,但是能幫助他們維系一段來之不易的感情,也是值得的。 ??一旦走上法庭,無論感情還是財產分割,都難以有回旋的余地,最主要的是根據雙方現有的財產狀況和證據,依據法律規定有可能會有不確定性,相反,談判解決相對還能有一個更好的結果。不同的年紀,不同的取舍,不同的選擇,過好每個階段的自己。 ??你想不想為自己和家人規劃一個穩定,幸福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