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時間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法院調解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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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時間
我國法律并未直接規定起訴后必須多長時間內進行庭前調解,但是對于案件整體審理時間有具體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 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