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債務如何處理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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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清算債務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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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清算債務如何處理
企業破產清算的債務應當由破產財產清償,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了公益債務與破產費用之后,再根據法律規定的順序清償其他債務,首先是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