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債務承擔的責任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債務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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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公司債務承擔的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如果不能證明公司的財產獨立于其自己的財產,則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般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公司全部的財產對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