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認為經過法院的離婚就必定是兵戎相見,其實不然 雙方在法院調解員的組織下達成的離婚合意,由調解法官出具調解書,雙方協議離婚。 這同樣是協議離婚,雖然與民政局辦理的程序不同,但這種方式不需要等待離婚冷靜期,能有效的節省兩人的辦理時間,讓雙方盡快開啟各自的新生活。
一本以和解為主的圖書,體現了家事糾紛的情感糾葛更適合和解,這也正是我們婚姻家事律師團隊每天堅持的方向,幫助更多的家庭化解矛盾的同時,開啟新的生活??。
夫妻雙方僅有一套住房,離婚時從照顧婦女兒童原則,房屋一定判給女方嗎?答案是否定的。本案中,通過代理調解,我們不僅幫助男方保住唯一住房,并為其爭取到分期向女方支付房屋折價款,而非一次性支付,降低其支付壓力。
??離婚協議寫不好,離婚之后也一堆麻煩事、糾纏不清,一不小心就踩了坑。我總結了7件需要注意的事情,離婚時一定要約定清楚,避免自己吃虧! 夫妻本是同林鳥,感情不和各自飛。離婚雖然自由,但是也要謹慎。防止對方在離婚協議上給您使絆子,無意間就損害了自己的權益。協議離婚一定更要約定的7件事: ??1.撫養費的遞增比。物價上漲,撫養費不變,相當于您在給對方減少撫養費; ??2.孩子戶口的遷移:在離婚協議中,要約定好孩子資料的交接和戶口遷移的問題,防止對方一直拖延; ??3.自己戶口遷移的問題。約定在一定的期限內,遷出戶口,這樣就避免了對方強制遷移的風險; ??4.探視權的時間和地點。防止對方阻止您探望孩子; ??5.財產約定:千萬不要隨便的約定,其他財產不做分割,要是離婚幾年以后,發現對方有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還是那句話就會影響到您的分割; ??6.債務的約定:要分清個人債務和共同債務,避免離婚后,還要幫對方承擔還債的風險; ??7,違約責任:避免對方不按照約定,執行的時候不要聽信口頭的約定,白紙黑字一定要這樣簽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