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摩托車落戶新規定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北京摩托車落戶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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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摩托車落戶新規定
北京摩托車落戶:
1、必須持購車發票、車輛保險單、車主戶口本(農業戶口和集體戶口持鄉鎮政府或單位人保部門出具的戶口證明),車輛經檢驗合格,方準辦理新購摩托車上牌證手續;
2、凡在三月十日以前購買的二輪摩托車,必須在三月十五日以前按原規定到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辦理牌證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并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