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清算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公司強制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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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強制清算
強制清算是指公司因違法行為被主管機關依法責令關閉而進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強制清算的組織者。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主體可以是公司的債權人,在特定情況下也可以是公司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