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xié)議,協(xié)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guī)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xié)議,是不是在規(guī)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guī)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
男方出軌酗酒,女方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庭,離婚復婚再離婚,但是離婚時并沒有處理婚內財產,多次與男方協(xié)商無果,無奈只能再次起訴分割婚內財產。經過律師參與多次與男方進行溝通最終達成調解,婚內財產女方占80%,男方占20%
一個女人就是一朵花。有的女人像蘭花,盡管每年春天,都會潔白芬芳,然而夜間的一場小雨就會使?jié)M樹盛開的花朵變了顏色,花瓣破碎不堪。玉蘭花矜持而脆弱,驟然開放又驟然凋謝,她的一生只有一次花季,錯過一時也就錯過一世。
繼承案件中,我方繼承人要求繼承房屋而給其他繼承人折價款,其他繼承人不同意要折價款,堅持要求繼承房屋份額,最終法院根據繼承人享有的繼承比例、房屋登記、房屋居住使用等情況,確定房屋歸我方當事人繼承所有,由我方當事人給對方折價款,判如所請。
深知每一個案件都關系到當事人的生活和未來,因此我要用盡全部的力量為其提供最優(yōu)質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