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立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口頭遺囑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是有效的,但是為了避免糾紛,建議盡量采用以下幾種方式立遺囑:(1)自書遺囑,即自己親筆書寫并簽名的遺囑,須注明年、月、日。(2)代書遺囑,即請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之一可以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遺囑,即通過技術設備書寫、打印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4)錄音錄像遺囑,即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證遺囑,即由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構辦理的遺囑。除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外,以其他方式立遺囑時均需要邀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并簽名,否則遺囑無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從對方不同意離婚到最后拿到滿意的調(diào)解書,從對方想用各種手段威脅回到談判桌上時,僅僅用了2個月的時間,讓委托人從長期爭吵中解脫出來,回歸到了正常的工作實屬不易,可以說不幸福的婚姻對大家都是一種消耗,且行且珍惜。
??婚后雙方父母購買的房屋歸誰所有? 婚后購買的房屋,除非當事人對房屋的歸屬及份額有明確的約定,否則就應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由雙方共同所有。而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由于房子的歸屬問題重大,因此,父母在為子女購買房屋時,還是要事先約定清楚,以防發(fā)生糾紛。因此,如果有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出款的,我們建議做到如下兩點: 1.簽署書面協(xié)議 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簽訂書面協(xié)議,是因為礙于情面,怕傷感情。但事實上,如果不說清楚,可能更容易傷感情。因此,我們建議,如果是幾家湊錢購買房屋,最好事先寫清楚。協(xié)議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房屋情況; (2)每家出資的數(shù)額; (3)每家出資算是贈與,還是算借款; (4)房屋的歸屬。 2.保存好相關證據(jù) 購買房屋時的出資款,如匯款憑證、刷卡證據(jù)等最好保存好,在將來產(chǎn)生糾紛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