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財產糾紛 法院不僅支持了律師費還支持了差旅費 論簽好協(xié)議再下決策的必要性????
當事人想離婚爭取2個孩子的撫養(yǎng)權,元甲律師給出調解方案,以訴促調,達成調解離婚,當事人獲得2個孩子撫養(yǎng)權。
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因子女撫養(yǎng)權發(fā)生爭議,法院確定撫養(yǎng)權歸屬時,應從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綜合考慮直接撫養(yǎng)人的撫養(yǎng)能力、撫養(yǎng)子女的意愿及對子女的感情和態(tài)度、子女的年齡和性別、子女受教育環(huán)境的繼續(xù)性和適應性等因素。收入高僅為參考而非決定性考慮條件,不需對方支付撫養(yǎng)費亦非法定優(yōu)先撫養(yǎng)條件。
一份調解書解決雙方所有的問題,好和好散,各自奔向幸福。
什么樣的婚姻,不值得挽救? 第一類:核心矛盾在對方身上,且不可逆的 這個大家也都明白,一段關系產生問題的時候,你去跟你的親戚朋友訴說評理的時候,大家肯定就說:“哎呀,一個巴掌拍不響,那你肯定也有自己的問題。” 這句話,你覺得有問題嗎?是不是甚至有時候聽著,還會覺得委屈? 顯然,所以我們一定要有這個分辨問題的能力。 怎么去分辨呢?怎么去判定到底是不是雙方都有問題,還是這個人全責呢?怎么在大家說你的時候,也能夠正確的思考跟反擊呢? 比如說,媽寶男算不算他的問題?不完全算; 那么背叛成癮算不算他的問題?這就算了; 再來一個,回避型的人格算不算?這也不完全算; 那么家暴算不算?這當然必須一定算啦! 如果你按照這種方式,已經判斷出來了還是對方的問題的話,你還是想著一條道走到黑,其實意義不大。 因為這個時候你還想著挽救你們的婚姻,你們的愛情,更多的是內耗你自己。所以你更應該的是挽救你自己,及時的脫身,保護好自己,改變下自己的生活環(huán)境跟依戀模式。 就像那些經常家暴的人能不能輕易改變?新聞電視劇沒少看吧!很難!甚至改變不了! 第二類:長期被對方打壓的 長期被打壓的姑娘,大多數(shù)都有被精神控制的表現(xiàn)了,長期p/u/a。 這種能找到我的學員,其實大多比較少,因為在她認知可能世界里,老公說的都是對的,她有今天的生活已經不容易了,不應該奢求很多了,更不會想著去改變了。 甚至到了老公有一天背叛了,都會被灌輸一種思想:“很多男人都是這樣的,只要他還對我跟孩子負責,那又有什么關系呢?我自己也很一般,他已經很不錯了。” 是不是聽起來都覺得生氣?生氣就對了,那代表你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這種一般都是被老公長期的洗腦了,已經形成了這種價值觀念了。 第三類:婚姻里,雙方長期分居。 夫妻生活的保鮮,有很大一部分來源于性,好的婚姻少不了這一點地維持。 同時,它也有助于這段感情能長久的走下去。很多長期分居的夫妻雙方少了日常生活的相處,少了每天的陪伴也就失去了實質性的東西。 當你不知道對方的生活規(guī)律,也不清楚對方的情緒變化。 有什么不開心的,也就只有自己一個人默默的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