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誠協議從表面上看可以有效約束夫妻雙方的行為,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但實際上夫妻忠誠協議往往包含多種復雜的法律關系,并不必然有效。如果夫妻一方想要通過夫妻忠誠協議,來維護自己在婚姻中的合法權益風險是極高的。
律師全稱指導的案件,家屬當庭與被告達成調解
如孩子長期和對方一起生活,我方爭孩子撫養權希望不大,可以把重點放在孩子探望權上,雙方協商一致在法院也可以約定得很明確,很細致。
婚姻背后,越是簡單,越容易被忽視的東西才是意義所在,結婚不是拖垮彼此,而是生活中相互鼓勵,遇到事情能有個人商量;在生活中累的時候、彼此相互安慰鼓勵、下班回家能有歌人一起吃飯,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有個溫暖的擁抱、我開車,你坐在副駕駛,車里放著外面喜歡的音樂,買完菜一起回家、人事如此漫長,如果有個相知相伴的人陪伴著走完這一生。這大概就是結婚的意義。
第92期《情感危機化解》講座圓滿結束。我們將18年積累的和解經驗分享給有情感需求的客戶。來現場的13位都帶著解決方案回去了。 ??客戶有一絲和好的想法,我們絕不勸人離婚,除了化解夫妻矛盾,還化解與父母之間的矛盾,找到癥結所在,雖然很辛苦,但是能幫助他們維系一段來之不易的感情,也是值得的。 ??一旦走上法庭,無論感情還是財產分割,都難以有回旋的余地,最主要的是根據雙方現有的財產狀況和證據,依據法律規定有可能會有不確定性,相反,談判解決相對還能有一個更好的結果。不同的年紀,不同的取舍,不同的選擇,過好每個階段的自己。 ??你想不想為自己和家人規劃一個穩定,幸福的未來?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