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第93期《情感危機化解》講座成功舉辦,我們將18年積累的和解經驗分享給有情感需求的參會伙伴們,講座帶領大家挖掘情緒背后的真實需求,了解ta的性格特征,做好高效溝通、“好好說話”,針對每位客戶遇到的問題都給出了個性化解決方案!相愛容易相處難,正確表達愛,才能讓家庭關系更和諧、生活更美好!你想不想讓家庭更幸福、想不想為自己和家人規劃一個穩定、幸福的未來?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因正常的教育培訓、社會交往等活動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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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對自己名下賬戶內明顯超出正常生活消費的大額資金轉出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賬戶內資金為他人所有,可以認定為隱藏、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婚后雙方父母購買的房屋歸誰所有? 婚后購買的房屋,除非當事人對房屋的歸屬及份額有明確的約定,否則就應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由雙方共同所有。而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由于房子的歸屬問題重大,因此,父母在為子女購買房屋時,還是要事先約定清楚,以防發生糾紛。因此,如果有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出款的,我們建議做到如下兩點: 1.簽署書面協議 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簽訂書面協議,是因為礙于情面,怕傷感情。但事實上,如果不說清楚,可能更容易傷感情。因此,我們建議,如果是幾家湊錢購買房屋,最好事先寫清楚。協議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房屋情況; (2)每家出資的數額; (3)每家出資算是贈與,還是算借款; (4)房屋的歸屬。 2.保存好相關證據 購買房屋時的出資款,如匯款憑證、刷卡證據等最好保存好,在將來產生糾紛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