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繼母健在,父親與繼母共有一處房產,想整套房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因為有50%的份額不屬于遺產,繼承案件中法院不愿意合并處理繼母的財產,經過爭取,委托人給繼母折價款,法院把房子100%的產權份額判給了委托人。
看著簡單的離婚糾紛,判決書卻長達10多頁,在辦理過程中不但查出對方轉移財產,同時查出婚內借款償還婚前的房子首付款等,以為法院無法查實,經過律師一次次的提交調查取證申請,爭取到了撫養權,從照顧婦女兒童的角度,判決對方支付我方95萬元補償,比我們想跟對方談判的金額多兩倍,所以在法律面前,只要努力爭取都是有可能的。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婚后雙方父母購買的房屋歸誰所有? 婚后購買的房屋,除非當事人對房屋的歸屬及份額有明確的約定,否則就應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由雙方共同所有。而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由于房子的歸屬問題重大,因此,父母在為子女購買房屋時,還是要事先約定清楚,以防發生糾紛。因此,如果有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出款的,我們建議做到如下兩點: 1.簽署書面協議 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簽訂書面協議,是因為礙于情面,怕傷感情。但事實上,如果不說清楚,可能更容易傷感情。因此,我們建議,如果是幾家湊錢購買房屋,最好事先寫清楚。協議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房屋情況; (2)每家出資的數額; (3)每家出資算是贈與,還是算借款; (4)房屋的歸屬。 2.保存好相關證據 購買房屋時的出資款,如匯款憑證、刷卡證據等最好保存好,在將來產生糾紛時使用。
離婚,如何證明夫妻已經分居2年? 分居2年就一定解除婚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