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沖動的把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現在女方要求變更撫養權成功獲得調解,調解書中同時也約定了男方及父母都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并且女方要告知男方孩子學習及生活的地方,男方探望孩子也不能影響女方的生活,如果不是專業的人參與調解,雙方很難達成如此完美的調解書??。
我們經常聽到的是“假離婚”一說,實踐中也有“假結婚”,這個假我們是從感情角度出發,但從法律角度出發,這個就是真的,產生的法律后果當事人都要承擔。 我這個案件案件是當事人的父親與段女士達成協議,與段某結婚,幫她孩子解決北京上學問題,段某每年給2萬元費用。他倆結婚后也沒有一起生活過,2022年當事人父親因車禍去世,可以拿到100多萬元賠償款,段某和她孩子要求作為繼承人分割遺產。 假結婚一說,法院不認可,后續法官認定法定繼承人就是段某和我當事人,財產分割比例為我們60%。 案件審理了3年才有了最終的結果。婚姻不是兒戲,還是要慎重對待!
夫妻一方對自己名下賬戶內明顯超出正常生活消費的大額資金轉出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說明,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賬戶內資金為他人所有,可以認定為隱藏、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
律師收到一份滿意的答卷就好比醫生,要經過繁瑣的治療程序,律師不光是要解決案件本身,還要無數次解決客戶的心理焦慮,客戶發脾氣、質疑、提供大量的證據等等,我們不驕不躁,提供專業和心理疏導從而陪伴委托人走到最后開啟新的生活才算是結束??。
當事人錦旗如約而至,雖然冬日將至但心意暖暖,人生得失無常,從容活在當下,自己與親人的健康平安最難得最重要!
離婚案件中,能同時得到對方當事人的認可,也是怪不容易的嘞?? 順利的結束一段不幸的婚姻,化解了家庭的矛盾,讓孩子能在一個和諧的家庭環境中長大,這也許就是家事律師的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