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檢察院是否可以提起公訴

問法院會不會因為丈夫虐待妻子而撤銷婚姻

婚姻越來越冷淡還能挽回嗎

??離婚那么多坑,怎么才能不掉進去呢~時間意味著“機會”,有的情況是趕早好,有的局面卻是等待好。那么就要在一發現問題、一出現苗頭時,主動地去審視、分析和評估,明白優劣,權衡利弊。找律師是必須的,但如果婚姻問題,你找的是公司律師、刑訴律師,那就是“雖然去了醫院,卻掛錯了號”,不對口的律師可能會給你開錯藥,貽誤病情。在法律專業人士指導下,做整體規劃。比如先調查取證,再溝通談判,最后才是談不攏上法庭。就算談妥了和平分手,也要注意,但凡寫到紙上的,都要過專業人士的手,且最好走法院調解,而不走民政局登記手續。尤其是財產復雜的、涉及公司的、涉及跨國因素的等等情況,更要全局考慮、統籌規劃??傊?,不要走一步算一步,離就離個明白,斷就斷個干凈。當然,經濟占優勢的一方,尤其有過錯的一方,建議認清現實,拿出合理方案,別抱著"寸土必爭"的心態,畫好句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為了兩個孩子的將來,夫妻雙方打開心結、理性溝通,最終重歸于好,同時規劃了家庭財富問題。我們不是只勸人離婚,而是幫助當事人如何更好地解決問題,無論你遇到什么情況,我們都有千方百計,解您千愁萬緒!
??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議,協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議,是不是在規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
??全職太太真的可以【領工資】了嗎? 確實民法典中規定了:撫養子女以及照料老忍負擔較多義務的一方,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但是,申請這種補償又是一個過程,證據比較難搜集,必須證明自己是做家務照顧孩子老人比對方多! 個人建議,做飯、家務等,還有與孩子、老人的日常生活照片,這些平時都可以拍照記錄下來。 還有需要注意的是,能有多少補償還沒有具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