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下跟當事人溝通,無奈只能約到公園;線上開庭,法官說法院能工作的沒幾個人了[捂臉];朋友們之間的日常問候,變成了你們封了嘛[捂臉]。 希望下周都能夠恢復如常!
第92期《情感危機化解》講座圓滿結束。我們將18年積累的和解經驗分享給有情感需求的客戶。來現場的13位都帶著解決方案回去了。 ??客戶有一絲和好的想法,我們絕不勸人離婚,除了化解夫妻矛盾,還化解與父母之間的矛盾,找到癥結所在,雖然很辛苦,但是能幫助他們維系一段來之不易的感情,也是值得的。 ??一旦走上法庭,無論感情還是財產分割,都難以有回旋的余地,最主要的是根據雙方現有的財產狀況和證據,依據法律規定有可能會有不確定性,相反,談判解決相對還能有一個更好的結果。不同的年紀,不同的取舍,不同的選擇,過好每個階段的自己。 ??你想不想為自己和家人規劃一個穩定,幸福的未來?
??軍人的退伍安置費、轉業費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在現實生活中,不能簡單的劃分軍人的退伍安置費是或者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需要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來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年平均值,是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則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例如:若配偶一次性取得復員費30萬元,而其入伍年齡為20歲,夫妻結婚10年,則該復員費中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為:30萬÷(70-20)×10年=6萬元。
離婚時既想要房,又無法一次性支付對方折價款,其實這個時候,對方也擔心拿不到房屋折價款,失去信任的時候,離婚協議已經無法滿足雙方的訴求,這樣一份法院文書,拿到房子的一方既能分期支付,對方也有強制執行的依據,可以說是圓滿解決??。
何為智慧? 安排的事能做好, 沒安排的事能想到!
父親去世,繼母健在,父親與繼母共有一處房產,想整套房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因為有50%的份額不屬于遺產,繼承案件中法院不愿意合并處理繼母的財產,經過爭取,委托人給繼母折價款,法院把房子100%的產權份額判給了委托人。
婚姻中,常見的語言暴力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的暴力溝通,如責罵、吼叫等語氣不和善的溝通;一種則是冷暴力,拒絕跟你做任何溝通,不與你交流。 無論是哪種,其實都是在關閉夫妻之間的正常溝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