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院會不會因為丈夫虐待妻子而撤銷婚姻

問婚姻無效案件能否撤訴

婚姻越來越冷淡還能挽回嗎

男方婚前房產,給女方婚后加名,女方是否一定能分得50%份額? 并不是,離婚房產分割,法院會根據房屋的出資來源、雙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過錯、是否共同生活、共同還貸情況、房屋現值等具體情況進行分割。 本案中,房產現值7485587元,剩余貸款448291元,女方分得245萬元,所占房產份額32.7%,符合《婚姻家庭編解釋(二)(征求意見稿)》第四條【基于婚姻贈與房屋的處理】立法原意。
長達13頁的判決可以看到,我方代理原告,被告確主張自己有三級肢體殘疾要求多繼承遺產,法院的判決來了,并沒有支持被告的訴訟請求。相反,爭議的房產歸二位原告所有,二位原告共同給付被告房屋折價款,解決了后續的訴訟
對待家暴的第五步就是起訴離婚
??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立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口頭遺囑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是有效的,但是為了避免糾紛,建議盡量采用以下幾種方式立遺囑:(1)自書遺囑,即自己親筆書寫并簽名的遺囑,須注明年、月、日。(2)代書遺囑,即請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之一可以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遺囑,即通過技術設備書寫、打印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4)錄音錄像遺囑,即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公證遺囑,即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的遺囑。除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外,以其他方式立遺囑時均需要邀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并簽名,否則遺囑無效。
離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勇氣面對未來。離婚并不是結束,而是一種新開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