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問法院會不會因為丈夫虐待妻子而撤銷婚姻

婚姻越來越冷淡還能挽回嗎

離婚協議中,6條約定是無效的? 1.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在不違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權是法律規定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因與他人協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4.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這是對子女的贈與,要以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為準。 5.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18周歲以后,若子女沒有出現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狀況,父母的法定義務即告解除。 6.處分他人財產 。夫妻雙方只能處分自己財產。
離婚訴訟中,對方名下零資產,從未想過會走到離婚這一步的當事人手中沒有什么存在夫妻共同財產的有利證據,但是不到最后一刻,我們都要努力爭取,從對方的證據中發現端倪,并積極配合法官的調解工作,最終為當事人爭取到二十萬的利益。
我們經常聽到的是“假離婚”一說,實踐中也有“假結婚”,這個假我們是從感情角度出發,但從法律角度出發,這個就是真的,產生的法律后果當事人都要承擔。 我這個案件案件是當事人的父親與段女士達成協議,與段某結婚,幫她孩子解決北京上學問題,段某每年給2萬元費用。他倆結婚后也沒有一起生活過,2022年當事人父親因車禍去世,可以拿到100多萬元賠償款,段某和她孩子要求作為繼承人分割遺產。 假結婚一說,法院不認可,后續法官認定法定繼承人就是段某和我當事人,財產分割比例為我們60%。 案件審理了3年才有了最終的結果。婚姻不是兒戲,還是要慎重對待!
訴訟不是目的,而在于定紛止爭,分家析產糾紛融入離婚糾紛,一體調解,離了婚,分了戶,過程雖有曲折,好在一切終將值得??
繼承遺產如果公證需要的材料
客戶從離婚到離婚后財產糾紛,期間的辛酸歷程一直有我們專業團隊的陪伴,滿意是最好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