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海淀法院開庭。皚皚白雪也無法阻擋我們為當事人維權的腳步,只要當事人需要,風里雨里雪里,我們也一直都在。
有些人認為經過法院的離婚就必定是兵戎相見,其實不然 雙方在法院調解員的組織下達成的離婚合意,由調解法官出具調解書,雙方協議離婚。 這同樣是協議離婚,雖然與民政局辦理的程序不同,但這種方式不需要等待離婚冷靜期,能有效的節省兩人的辦理時間,讓雙方盡快開啟各自的新生活。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判決包括調解書、支付令。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房產繼承糾紛往往錯綜復雜,需要咨詢專業律師才能維護合法繼承權益!運用專業能力與談判經驗幫助委托人成功調解糾紛,合理獲得房屋補償款!
雙方協商無法達成分期支付,法院判決很難解決未下房本的夫妻共同房產,但可以在律師的參與下圓滿調解
??婚后雙方父母購買的房屋歸誰所有? 婚后購買的房屋,除非當事人對房屋的歸屬及份額有明確的約定,否則就應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由雙方共同所有。而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由于房子的歸屬問題重大,因此,父母在為子女購買房屋時,還是要事先約定清楚,以防發生糾紛。因此,如果有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出款的,我們建議做到如下兩點: 1.簽署書面協議 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簽訂書面協議,是因為礙于情面,怕傷感情。但事實上,如果不說清楚,可能更容易傷感情。因此,我們建議,如果是幾家湊錢購買房屋,最好事先寫清楚。協議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房屋情況; (2)每家出資的數額; (3)每家出資算是贈與,還是算借款; (4)房屋的歸屬。 2.保存好相關證據 購買房屋時的出資款,如匯款憑證、刷卡證據等最好保存好,在將來產生糾紛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