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院會不會因為丈夫虐待妻子而撤銷婚姻

婚姻越來越冷淡還能挽回嗎

問婚姻無效案件能否撤訴

三觀不合的婚姻還有必要繼續嗎

離婚后遭前夫威脅,怎么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議,協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議,是不是在規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
上午培訓結束就看到了客戶送來的錦旗,作為團隊的一員,非常榮幸能得到客戶的認可!
??超級實用的婚姻小知識(記得碼住收藏) 1、夫妻中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合分居兩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經過調解無效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離婚后,孩子歸一方撫養,另一方有權利探望孩子。 3、繼承權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兒別忘了父母遺產有自個的一份。
雙方協商無法達成分期支付,法院判決很難解決未下房本的夫妻共同房產,但可以在律師的參與下圓滿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