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死了老公的后媽進門不到一年的財產的分割:如果其配偶還健在的,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作為健在配偶的個人財產。剩余的一半同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一起作為遺產由配偶,被繼承人的父母,孩子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有留下遺囑、遺贈協議的,則應按照遺囑、遺贈協議的內容處理其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